我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的小说:不分章节,只有一段接一段的瞬间玄思。玄思出自一个名叫玛格达的老处女,生活在内陆深处,母亲早亡。坐在家里目力所及,除了家里的几个佣人,就是羊群的荒蛮的大地了,当然,还有暴君一样的父亲以及父亲刚刚带回家的新夫人。 语言真是漂亮,比如:在暗黑的过道里,那座钟滴滴答答地送走日日夜夜。我给那钟上发条,每个星期一次,根据日影和历书校正它。农庄的时间就是大千世界的时间,一分一毫都不差。我毅然决然地把那个隐蔽在心里的主观时间压下去,在它亢奋的迸发时刻,在它单调乏味的推移之中,我的脉搏都将于同一瞬间的文明世界一起脉动。于是有人试着重新定义库切的这部早期之作:《内陆深处》是不是散文诗?散文诗和小说的区别在哪里?可以用诗一样的语言写小说,但必须用诗一样的语言写出一个虚构的故事,我这么理解。 如果我的理解在轨道上,《内陆深处》还是一部用诗一样的语言写成的小说:对暴君一样的父亲惧怕又依恋的玛格达,无法接受父亲带一个继母回家的事实,父亲和继母新婚燕尔地在婚床上尽享床笫之欢呢,一墙之隔的玛格达则在幻想自己拿起斧子砍死他们床上血流成河后带给她的快感。与继母总算可以相安无事了以后,找上门来的男佣亨德里克,再次打破玛格达生活的平衡,因为,来到农庄不多久,亨德里克就娶回了年轻深肤色的小美女安娜。当父亲与安娜勾搭成奸以后,玛格达忍无可忍,枪杀了父亲——一个因为恋父而杀父的故事。自古希腊神话创造出“恋父情结”这个母题之后,类似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在西方文学史上不绝如缕,比如,福克纳的著名小说《献给艾米莉的玫瑰》。问题是,《献给艾米莉的玫瑰》写得多么优美,有“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凄绝之美。同样的母题,到了库切的笔下,没有美丽,只有丑恶,丑恶到恶心的地步。放下这本《内陆深处》,还会读库切的其他作品,还会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我将永远忘不掉这一段呓语:每隔六天,在无花果树后面的便桶里,我们会在对方拉屎后满是恶臭的气味中去把肠子里的粪便排泄出来,要么他在我的恶臭中,我在他的恶臭中,我们的周期六天一碰头,他是两天一次,我是三天一次。掀开木制马桶盖,我蹲跨在他那堆可恶的稀里哗啦下来的东西上面——多么恶心但又多么缠绵的对父亲的依恋,而玛格达显然清楚地意识到,对父亲超越了父女之情的冥想,永远是飘在空中的飞絮。这种彻悟,让玛格达一登场就阴郁得痛彻心肺,穿着黑衣,将自己糟践得不男不女,从生理到心理。 打死父亲,是玛格达的人生转折。内陆深处,没有警察,没有法律,所以,此地说的转折,是玛格达与亨德里克之间推磨一样的你来我去,让这个在对父亲爱恨交加中越来越枯萎的女人,渐渐湿润起来。看似因为没有能力付给亨德里克工钱而招致亨德里克对玛格达的强暴,但是,难道不是亨德里克让玛格达这根“枯木”逢春一样开始茂盛起来的吗? 在写作《内陆深处》的时候,库切还年轻,刚刚跋涉文坛,不知道多年以后诺贝尔文学奖会青睐于他,并因此以南非作家的身份独步世界文坛。年轻的库切似乎还看不到自己在文学上的前途,所以,这个生活在内陆深处的老处女玛格达大概也是库切对自己的自怨自怜。可他为什么初登文坛不久竟以从题材到写法都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内陆深处》再次在文坛山“打卡”呢?人都如此,作家更如是:极度自卑和极度自信交织在一起只是等待时机选择自卑或者自信。 读懂库切,应该把库切的小说一本接一本地读完。我在努力。
用诗写成的丑恶人生--读库切《内陆深处》(库切 内陆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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